为加强借书证件的管理,维持图书馆正常的运行秩序,维护读者利益,现就图书馆借书证使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:
一、黄冈师范学院图书馆借书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、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。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,按规定使用,并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。
二、借书证遗失或损坏,请及时办理挂失(图书馆三楼文科流通借书处)与补办手续(图书馆一楼办公室)。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均由证件所属人承担责任。
三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,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证,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。
四、为加强管理,工作人员会不定期查验入馆读者借书证,请读者予以配合。
黄冈师范学院图书馆
2015年3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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